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《临证实验录》>百合九

百合九
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百合病,见于阴者,以阳法救之,见于阳者,以阴法救之。见阳攻阴,复发其汗,此为逆,见阴攻阳,乃复下之,此亦为逆。

百合病,见于阴分者,以阳法救之,阳长而阴自消,见于阳分者,以阴法救之,阴进而阳自退。若见于阳者,反攻其阴而发汗,愈亡其阴,此为逆也,若见于阴者,反攻其阳而下之,愈亡其阳,此亦为逆也。


 

关注我们

联系我们

站长信箱:2934808419@qq.com

电话电话:17328594682

咨询qq:2934808419

微信服务:17328594682

投诉建议:2934808419@qq.com

页面设计:腾云网

技术支持:腾云网

网站维护:腾云网

  备案号:粤ICP备2021174914号